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生·年 |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6.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每年6万名,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生·年 | 奖励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简朴;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6.在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超过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8.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资助面约为3%,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3300/生·年,分为4500元、3300元、2100元三个档次。 |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简朴;6.在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资助面约为20%,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贷款 |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为依据,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实际贷款额度为依据,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能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户籍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毕业高中学校申请)。 | 全国每年资助约20万人,根据中央分配各地资金确定。 | ||
四川省资助 |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 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资助对象为自愿到四川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四川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省级公费师范生 | 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的生活补助。 | 资助对象为在校就读的省级公费师范生。 | 在校就读学生数。 |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 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 | 600元/生·年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 | 2021年资助人数为3万人,按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学校资助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爱心基金) | 大学生“爱心基金”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 1.患严重疾病; 2.遭遇意外伤害并导致身体严重损伤等危重后果的;3.家庭遇突发变故、重大灾难或重大疾病而导致学生学习生活困难的;4.学校倡导的定向援助;5.应当给予援助的其他情形。 | 无限制 |
留校学生春节慰问金 | 120元 | 春节期间留校学生(含留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勇于探索,达到表彰奖励要求,评定依据可为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或学分绩点。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坚持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表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 | 一等6%,二等10%,三等15% | |
技能赛奖学金 | 1.学科竞赛:50-3000元 2.体育竞赛:65-3000元 | 1.学科竞赛认定等级参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中相关条例执行。 2.对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体育竞赛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助。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按照评比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奖励 | 文明宿舍 | 35间寝室 | ||
勤工助学 |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勤奋学习,成绩合格,积极向上; 5.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约338人次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元 | 1.属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排名应名列前茅。 | 不超多全校人数的千分之五 | ||
社团会费资助 | 2000元/年-4000元/年 | 1.200人以下社团,划拨2000元/年;2.200-500人社团,划拨3000元/年; 3.500人以上社团,划拨4000元/年(社团人数超过1000人的,每超过500人酌情增拨1000元/年)。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五粮液奖学金、五浪液励志奖学金 | 奖学金:3000元/人 励志奖学金:2000元/人 | 1.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团同学。2.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参评学年,未受纪律处分。3.本科生、研究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5.在参评学年,须参加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活动。 | 无限制 |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