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还提供各类奖学金十余项,涵盖国家级、校级、学院级和社会捐赠四大类,每年奖励总额达千万元,获奖面近5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阳光成长计划,通过奖、困、补、助、勤等一揽子资助方案,顺利完成学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陈进强贷学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8000元/年。
(2)学校提供助学金和困难补助,其中每年由国家提供的助学金以及学校设立的各项困难补助总金额达1500万元,占学生数25%左右。
(3)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600个,每月工资最高可达640元,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问题。
(4)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刻苦学习获得各类奖学金,帮助其解决学费及日常生活费问题。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各门课程无挂科;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7.《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8.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 全国共奖励5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各门课程无挂科;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7.《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8.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 约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 约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一等5%;二等、三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级奖学金 | 1.内地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华侨华人学生及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学术不端行为;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7.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境外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各门课程无挂科;8.《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9.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 在全校本科学生(不含新生)的5%左右 | |
院级奖学金 | 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 在全院本科学生(不含新生)的25%左右 | ||
社会奖助学金 | 贤銮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情况;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其中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和受灾地区的困难学生,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的困难学生以及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疾病的学生可给予优先考虑;6.入学以来的平均绩点在班级名列前五名,当学年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7.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 50人 | |
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情况;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特别困难资助对象的可优先考虑;6.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7.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 50人 | ||
黄奕聪奖学金 | 1.在学业和社会实践方面表现优秀,并且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同等条件下,大三、大四学生可优先考虑,亦可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学生,尤其是印尼学生。 2.学业与社会工作(1)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及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班级前 20%,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同等条件下,排名前10%优先考虑;(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4)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间热心尽责、有突出贡献的,可以优先考虑;3.公益表现(1)朴素、乐观,乐于沟通,乐于助人,有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2)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对“公益”有独到的理解;(3)至少有一年以上持续参与公益活动的经历,并表现突出,或在某个公益方向有长期参与和贡献;(4)担任公益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间表现突出,或发起创办公益项目、有组织公益活动经验的,可以优先考虑;(5)公益表现特别突出但学业条件未达标的,在成绩排名方面可以考虑放宽至40%,但此项人数占本年度本校报送比例不超过10%,且“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为必须条件,不可放宽;4.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5.已获过该基金会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 | 16人 | ||
轩辕种子助学基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2.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为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服务同学,乐于助人、有感恩意识,每学期自愿参加义务工作不少于八小时; 4.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上一学年必修课程均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2(对在科技创新或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5.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 50人 | ||
郑玉楼爱心基金 | 1.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校纪处分;3.因本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变故,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学生;4.由于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突发事件,基本或完全失去经济来源的学生。 | 无限制 | ||
阳光爱心基金 | 1.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校纪处分;3.勤奋学习,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因本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变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
困难补助 | 新生临时生活补助 | 通过“绿色通道”申请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新生人数6% | |
临时困难补助 | 1.内地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华侨华人学生及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2.学习刻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3.因本人或家庭突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补助的学生。 | 无限制 | ||
“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 | 当学年为“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因职业能力不足、身体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 根据申请情况确定 | ||
寒假返乡补助 | 当学年为“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返乡路费负担较大,一般应为省外或省内边远地区生源的本科生。 | 根据申请情况确定 | ||
寒假留校补助 | 当学年为“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寒假因各种原因留校,生活存在困难,一般应为省外或省内边远地区生源的本科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1.原则上优先考虑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2.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3.勤奋好学;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 约600个岗位 | ||
陈进强助学贷款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5.能够严格遵守贷学金协议,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履行还贷和贷款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