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1.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其金额分别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激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人民奖学金
为了鼓励广大学生以学为主、全面成才,设立人民奖学金,其奖项设置为特等奖3000元/人,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5.国防奖学金
为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国防生而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普通学生通过高考招收或在校选拔方式可成为国防生,即享受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防生毕业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
6.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多种专项奖学金,目前,我校设有“腾讯科技卓越”、“京东方”“三星”、“华润微电子”、“中国航天CASC”等10多项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将获得1000~6000元的奖学金。
7.成电杰出学生
该荣誉是我校授予本科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用于表彰奖励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诸方面表现突出,模范带头作用好,得到广泛一致好评的学生,同时获得5000元的奖励。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到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时间最长为10年(毕业后六年内还清),在校期间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负担。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国银行经办,新生在入学报到后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办理。学生申请时需要提供乡、镇、街道一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据的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
2.专项助学金
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多种专项助学金,目前,我校设有“TCL移动通信”、“富士通”、“肯德基曙光基金”、“携程阳光”、“安捷伦”等10多项专项助学金,获奖学生将获得1000~5000元的助学金。
三、勤工助学
我校目前在校内各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另外还有很多临时性的勤工俭学机会。工作种类包括图书馆服务、网站建设、学生助理、新闻采访等,每月可以得到100-300元的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