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1档为每人每年2200元;2档为每人每年3300元;3档为每人每年4400元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无限制 | ||
滞留学生救助资金 | 对滞留石家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1100元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对于兼职打工、探亲访友、中转换乘、其他原因等4类滞留石家庄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700元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对于备考培训、求职择业、实习实训等3类滞留石家庄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500元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 无限制 | ||
无息借款 | 1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600元;二等300元 | 一等3%,二等14% | |
综合测评进步奖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200元;二等100元;三等5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00-150元,最多不超过200; | 约26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视情况而定;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