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南山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为:3档,一档23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3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奖助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年共计:35万元/年 | 一等奖学金110人/年二等奖学金150人/年三等奖学金200人/年 | |
学院助学金 | 1000元/人/年共计:15万元/年 | 150人/年 | ||
宋作文励志成才奖学金 | 3000元/人/年共计:30万元/年 | 100人/年 | ||
宋作文励志创新奖学金 | 约800元/人/年共计:15万元/年 | 约220人/年 | ||
宋作文扶贫济困助学金 | 一档2000元/人/年二档4000元/人/年共计:30万元/年 | 一档50人/年二档50人/年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280元 | 约420个岗位 | ||
第四条 学院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任何处分;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学生上一学年人文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0%且无不及格课程的进入初选名单,根据初选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确定人选及获奖等级。
第五条 学生人文素质测评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第六条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中的任意两项。
第四章 名额分配
第七条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人数,采用去尾法确定各二级学院评奖名额。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可参考班级在本学院考核的名次对评奖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 评 审
第八条 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每年10月份进行。
第九条 评审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成员不少于7人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申请条件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烟台南山学院奖学金申请表》,辅导员根据学生的人文素质测评及学业成绩确定初选名单及奖励等级,报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审核后,在本学院内公示5天;
(三)各二级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结果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