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为:3档,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每人每次最高补助数额不超过2000元,每人每年累计获得补助次数不超过2次。 | 无限制 |
春节慰问金 | 1000元 | 以省扶贫开发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 | 15%(一等2%,二等5%,三等8%) |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每年600元 | 不超过3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59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0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出国类外语类奖励 | 每人奖励5000元 | 无限制 | |
(一)国家奖学金
1.学生申报(10月9日-10月12日)
符合申报资格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一式两份,不得使用复印件,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于10月12日17:0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科研成果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2日,非毕业班学术论文必须见刊;毕业班成果学术论文可提供录用通知,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成果最晚于毕业当年5月31日见刊,否则追回已发奖金并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处分。
2.培养单位初评(10月14日-10月21日)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要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制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审标准。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学院须对初评名单和初评人员的申请审批表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22日-10月30日)
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对培养单位推荐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差额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学校评审结果在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