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金 | 3000元 | 特殊困难档次学生人数的20-30%,或其他困难档次学生当学年遭遇特殊致贫突发事件 |
伙食补贴 | 特殊困难档次每人800元困难档次每人500元一般困难档次每人300元 | 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大病救助金 | 平均每人6000元左右,具体数额情况视学生病症和治疗药费情况确定。 | 不限,据实 | ||
困难学生春节走访慰问金 | 2000元 | 特殊困难档次学生人数的10%、 | ||
部分新增建档立卡学生及 | ||||
罹患重大疾病学生 | ||||
学院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 全体在校学生10%左右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00元(考核合格足额发放不合格部分发放);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2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5000元 | 特殊困难档次学生人数的20-30% | ||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