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为:3档,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路费补贴 | 100-2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7%(一等4%,二等5%,三等8%) | |
单项奖学金 | 200-2000元 | 视当年情况而定 | ||
孙长林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5000元 | 每年全校不超过1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90-52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3元 | 约6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每生减免不低于当学年应缴学费的30% | 视当年情况而定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根据项目性质、创作规模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不同档次的资金支持 | 每年10万元 | |
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资助 | 按照成果等级每项给予1500元、800元资助 | 每年10万元 | ||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助 | 2000元/人 | 视当年情况而定 | ||
…… | …… | …… |
(一)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每学期评定发放一次,以学年德、智、体综合成绩排列名次为依据进行评定。按当前学费标准:
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全班学生人数的3%,每人每学期的奖金额为学费的15%;
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全班学生人数的5%,每人每学期的奖金额为学费的10%;
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全班学生人数的10%,每人每学期的奖金额为学费的5%。
以后若学费标准发生变化,由学生处按此比例重新规定。
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评定奖学金。
(二)专业竞赛优胜奖(含文体竞赛)
专业竞赛优胜奖是为表彰在本专业(含文体竞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而设立的,与综合奖学金一起评定。
此奖项由学生处将奖学金总额划拨到各系,由各系组织评定。各系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评定办法,报学生处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个人最高奖励每次不得超过500元。余额自动转入下一学年度。
奖励金额:学生总人数少于400人的系,每学年2000元;学生总人数超过400人的系,每学年3000元。
(三)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是为表扬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学生和班级而设立的,与综合奖学金一起评定。
单项奖学金的项目为:
1、出版专著奖,奖励1000元。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奖,国家级,奖励1000元;省部级,500元。院级优秀学生干部,100元;院级先进班集体,200元;院级优秀学生,给予40——60元的物质奖励。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奖,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