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3档,一档20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40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000-5000元 | 无限制 |
寒暑假家访活动 | 1000元 | 建档立卡学生 | ||
校内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20%(一等3%,二等6%,三等11%)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1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不低于8元 | 约72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分为全额减免学费和部分减免学费两个等级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校内无息借款 | 一档:1000元 二档:2000元 3.三档:3000元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助航计划 | 2000—5000元/项 | 无限制 |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工作处根据教育厅每年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提出年度评选方案和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2.各学院按照国家政策、学校评选办法以及评选方案和工作要求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本单位的评选。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所在班级评议,提出初选名单;
(3)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查。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提出学院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定。
4.经学校领导审定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