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学金
我校为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立志成才的学生设立了校长特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等级奖学金、道德模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十八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500-10000元/人不等,覆盖面将约占全校本预科学生的40%。
奖学金种类 | 获奖人数 | 标准(元/人) |
校长特别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10000 |
国家奖学金 | 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核定 | 8000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核定 | 5000 |
道德模范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3000 |
民族团结奖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3000 |
学校一等奖学金 | 参评人数的1.5% | 3000 |
学校二等奖学金 | 参评人数的2.5% | 2000 |
学校三等奖学金 | 参评人数的4.5% | 1000 |
优秀学生干部奖 | 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 | 1000 |
砥砺奖学金 | 参评人数的5% | 500 |
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进步奖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1000 |
新疆政府专项一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4000 |
新疆政府专项二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3000 |
新疆政府专项三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2500 |
先进班集体 | 参评班级总数的10% | 2000 |
纽泰电子奖学金 | 10 | 1000 |
宁夏移动奖学金 | 25 | 4000 |
鼎力智慧城市奖学金 | 20 | 3500 |
中国银行奖学金 | 50 | 4000 |
燕宝奖学金 | 燕宝基金会按照考入我校的宁夏籍学生情况确定 | 4000 |
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 | 50 | 4000 |
备注:以上奖学金种类及金额仅供参考,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实际情况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奖学金种类及金额以评定办法为准。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我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等七项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资助金额2500-3800元/人不等,覆盖面将约占全校本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00%。
助学金种类 | 获助人数 | 标准(元/人) |
国家一等助学金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商有关部门确定 | 3800 |
国家二等助学金 | 3300 | |
国家三等助学金 | 2800 | |
新疆政府专项一等助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2000 |
新疆政府专项二等助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1500 |
新疆政府专项三等助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1000 |
宋庆龄基金会助学金 | 20 | 3000 |
西部担保助学金 | 40 | 2500 |
顺城利源助学金 | 20 | 2500 |
中清助学金 | 7 | 3000 |
备注:以上助学金种类及金额仅供参考,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实际情况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助学金评定办法,助学金种类及金额以评定办法为准。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学年最高为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为12000元,具体贷款事宜按照《北方民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已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地区,由学生本人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具体贷款事项请咨询生源地教育局。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可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经济收入,可以有效地缓解个人生活困难。
3、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应对突发性经济困难的临时性困难补助。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