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助学金 | 特殊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80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学校一次性给予补助500-20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学校一次性发放慰问金2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8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 特等奖学金占学生数0.3%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数3%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数6%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数10% | |
单项奖学金 | 自强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社会实践奖学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文体竞赛奖学金:100—500元;科技创新奖学金:100—500元;考研奖学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基层就业奖学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5000元,三支一扶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 | 优秀个人10000元优秀集体20000元 | 无限制 |
勤工助学 | 根据实际工时,按月结算,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工资标准13元/小时起 | 410人 | ||
学费减免 | 按照当年部门预算安排及申请人实际情况,其中烈士子女、孤儿为全额学费减免,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减免额度为每人3000元/学年 | 无限制 |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含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当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8、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9、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