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3300元,全年共计发放10个月。学校分为三档,其中特别困难的,每月350元;比较困难的,每月300元;一般困难的,每月25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补助额度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四个等级。具体评定等级视情况而定,5000元一般用于抚恤学生因病死亡的情况。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1000元-3000元不等 | 根据市教委下拨资金确定资助名额和比例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7500元 | 每次评选不超过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一。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特等奖 2500元/人;一等奖 1500元/人;二等奖 800元/人;三等奖 500元/人; | 本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数的38% | ||
退役大学生士兵单项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 评选比例不低于每年退役复学学生人数的50%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 13 元人民币,每月报酬原则上不低于520元人民币。 | 岗位数:420个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经济困难和已受资助的实际情况,按专业标准学费的30%、50%、75%、100%四个等级予以减免。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学生可适当照顾减免额度。 | 每年减免金额共计20万元左右。 | ||
冬令困难综合补助 | 一次性资助,分为200元、400元、600元和800元四档。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
火车票补贴 | 一次性资助,分为150元、250元和350元三档。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
爱心饭卡 | 一次性资助打入学生校园卡,500元/人。 | 根据学校当年度困难资助金额核定人数。 |
校长奖学金申请条件:
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远大理想,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学习成绩优异,本年度获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
本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者不得再申请本奖项。
(二)参评学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曾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2.在校期间曾独立撰写并公开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
3.在社会实践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市级以上体育类、艺术类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个人获得三等奖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