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上海师范大学)每学期资助1250-1750元,分5个月发放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25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200-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专业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600;二等奖学金1200;一等奖学金3000 | 一等奖占学生数2%;二等奖占学生数10%;三等奖占学生数20%; | |
勤工助学 | 15元/小时 | 700 | ||
学费减免 | 1500-3000元 | 无限制 | ||
学思助学金 | 3000-10000元 | 4-15人 | ||
上海师范大学助学金 | 2000元 | 无限制 | ||
社会类奖学金 | 优思奖学金 | 总额:4100元 |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800元,经验值3000。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经验值2000。三等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经验值1000。 | |
新疆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奖学金 | 一等奖:5000元/年/人,奖励人数不超过当年新疆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总数的20%。二等奖:4000元/年/人,奖励人数不超过当年新疆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总数的30%。三等奖:3000元/年/人,奖励人数不超过当年新疆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总数的50%。就业奖:毕业后按规定定向就业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7000元。 | |||
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金 | 总额:70000元 | 一等奖10名3000元二等奖20名2000元 | ||
翔宇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25名 | ||
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 | 总额:65000元 | 金奖:5000元 3名银奖:3000元 10名铜奖:2000元 20名 | ||
叶圣陶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10名 | ||
菁英教育励志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1、数理学院:大二学生10名、大三学生6名(专业不限)2、人文学院:大二学生8名、大三学生6名(专业覆盖:汉语言文学) | ||
惠桃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10人 | ||
社会类助学金 | 惠桃助学金 | 每人2000元 | 全校共30人 | |
君旭奖助学金 | 每人2500元 | 全校共10人 | ||
志在四方助学金 | 每人2000元 | 全校共10人 | ||
徐汇区少数民族助学金 | 每人3000元 | 全校共10人 | ||
王乐三奖助学金 | 每人1500元 | 全校共20人 | ||
张波奖助学金 | 每人2500元 | 全校共10人 | ||
管继英助学金 | 每人2000元 | 全校共17人 | ||
菁英教育励志助学金 | 每人2000元 | 全校共35人;其中数理学院大二学生12名、大三学生8名,人文学院大二学生 10名、大三学生5名 | ||
爱我中华助学金 | 每人3000元 | 全校共35人 | ||
手拉手助学金 | 每人2500元 | 全校共20人 | ||
学思助学金 | 每人3000-10000元 | 视助学金总额而定 | ||
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 | 5000元/人、3500元/人和2000元/人不等(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 | 申报不限名额,以专家评审组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原则上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均需在评选范围的前10%。如未达双前10%但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需特例申请)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1.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2.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无保障;
3.学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4.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5.学生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未达到学校困难认定标准,缺少基本生活费和物品;
6.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