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资助标准:一等:43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3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我校全日制学生的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代偿。
七、黑龙江省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
我省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八、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九、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资助项目,资助项目如下:
1.黑河学院校长奖学金
黑河学院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
2.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
奖励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
3.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其金额为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排名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6.评审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 省厅下达评审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23%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省厅下达评审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省厅下达评审名额,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1%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 以在籍学生入伍数量而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无 | 无 | ||
绿色通道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师范生公费教育 | 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人群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如果学校所在的地市有则填到这里;如果没有,只保留省级政策 | …… | ……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黑河学院校长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6.评审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 20人 |
黑河学院励志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23%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60人 | ||
黑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上,评审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15%、23%、30%;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6.评审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获奖 | 一等:参评总人数1%;二等:参评总人数3%;三等:参评总人数5% | ||
勤工助学 | 1.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2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学生;2.残疾家庭学生(父母双方均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学生本人残疾且无固定经济来源);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 | 无限制 | ||
校级月助学金 | 全校在籍学生(当兵、休学除外) | 全校在籍学生(当兵、休学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