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结合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 结合实际工作,暂无限制 |
特别困难节日慰问金 | 结合实际情况,以爱心礼包、慰问礼品等方式进行发放 | 在校生3%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助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学习进步400元 | 总获奖助学生占比大于:30.1%(特等0.1%,一等3%,二等7%,三等10%、另有进步奖若干)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人均每月约4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每学期约提供1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结合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 结合实际工作,暂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学校优秀校友在校内设置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及金额的各类资助项目 | 无限制 | |
德燕奖助学基金 | 结合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1%者,学习成绩在班级提高15个名次或在班级内总名次提前2/3;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德燕奖助学基金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在学业和双创技能竞赛中有突出贡献;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品学兼优且有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