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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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每年: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人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30人 |
医保补助 | 特困人员:全免 困难人员:部分减免 | 1.困难大学生减免62元/人;2.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全免。 | 1700人左右 | ||
其他补助 | 每年:600元/人 | 疫情补助、洪涝灾害补助、价格临时补贴、其他临时性困难补助。 | 1500人左右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人; 二等1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一等奖学金参评当学年度的平均成绩达85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二等奖学金参评当学年度的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三年级及以上外语通过相应等级的考试;(5)一等奖学金参评当学年度的综合考评排名位于班上前3名。二等奖学金参评当学年度的综合考评排名位于班上前10名。 | 13%(一等3%,二等10%) | |
竞赛奖励 | 1000-8000元/人 | 技能竞赛获奖者 | 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 | ||
其他奖学金 | 5000元/人 | (1)学习之星每年评选10人;(2)自强之星每年评选10人。 | 20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400元以上/月;临时岗位:12元以上/小时 |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00个左右 | ||
学费减免 | 减免当年学费 | 特殊困难者 | 经学校审批同意者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校级创业训练5000元/项校级创业实践10000元/项省级(国家级)创业训练10000元/项省级(国家级)创业实践50000元/项 | 1.项目已获校就业创业中心或教务处审核通过;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于1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 | 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5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 | ||
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 每年:1000元-10000元/人 | 依据捐赠组织或个人设立的条件评选 | 500人左右 |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