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校35人左右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65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2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0%三等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 | …… | |
省政府助学金 | …… | …… | ||
…… | …… | ……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700元;三等500元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 约100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6元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