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分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每学年奖励额度为200-2000元,奖励比例占学生数的35%左右;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8000和5000元。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