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0.2%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如果学校所在的地市有则填到这里;如果没有,只保留省级政策 | …… | ……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困补助 | 分三个等级:一等200元/月,二等150元/月,三等100元/月。 | 在校生人数10%(一等占年级人数2%,二等占年级人数4%,三等占年级人数4%) |
临时困难补助 | 补助在1000-5000元 | 无限制 | ||
爱心车票 | 黑龙江省外(除吉林、辽宁省)学生500元/人;吉林、辽宁省学生300元/人;黑龙江省内200元/人。 | 约占在校生5%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特等,每人每学期1500元;一等,每人每学期1000元;二等,每人每学期500元;三等,每人每学期300元。 | 在校生人数19%(特等占专业人数1%,一等占专业人数4%,二等占专业人数6%,三等占专业人数8%)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00-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20个岗位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在校学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该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并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突出表现具体参照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的规定)。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中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