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根据省学生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根据省学生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根据省学生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具体贷款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依据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相关资助政策而定 | 根据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认定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本科生奖学金 | 每学期:特等800元;一等400元;二等300元;三等150元 | 16%(特等1%,一等3%,二等5%,三等7%) | |
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 每学期:300-5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00-3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750个岗位 |
本科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6.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符合要求。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