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奖 4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奖 2500元/人年
2.学院奖学金
(1)综合类奖学金
一等奖获奖比例5%
二等奖获奖比例10%
三等奖获奖比例15%
(2)院长奖学金获奖比例5%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