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0.19%,每年约24人左右,具体以教育厅下达指标为主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3.7%,每年约45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厅下达指标为主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在校生30%(一等5%;二等7%;三等18%)每年约395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厅下达指标为主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上限0.8万元/生/年,研究生上限1.2万元/生/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非师范专业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350元;二等250元; |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15%(一等5%,二等10%) | |
师范类专业学生专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180元;二等130元; | 师范类专业学生15%(一等5%,二等10%)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原则上没有不能用工不能超过30小时 | 约100个岗位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5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