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由国家进行调配,我校每年约17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我校每年约550人 |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元/年/次 | 约为我校在校生总人数的28%,资助金额根据认定等级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不高于8000元/年/人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当场获得爱心大礼包、爱心资助金、爱心购物卡等资助。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进一步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金 | 三个等级:800元/年 650元/年 550元/年 | 根据当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拨款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补贴1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次/人。每学期获得学校补助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特等3000元/年;一等2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 38%(特等3%、一等6%、二等12%、三等17%) | |
校内助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400-600元/年 | 约为我校在校生总人数的28%,资助金额根据认定等级确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约280元/月;临时岗位:14元/时。 | 约800个岗位/年 | ||
社会资助 | 牵手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学校当年获得社会资助情况确定 | |
牵手励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根据学校当年获得社会资助情况确定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籍且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年度操行评等均为优秀;
7.无违纪违法行为;
8.无不及格成绩,上学年度加权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学年度操行评等均为中等及中等以上;
8.无违纪违法行为;
9.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且未撤销;
10.原则上无不及格成绩;
11.孤儿或烈士子女可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