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每年约40人左右)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除大一以外约占在校生人数的4.8%,每年约789人左右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在校生30%左右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 1000元/人 | 占毕业生5%左右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40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学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每年:三好学生300元;优秀学生干部200元;单项奖学金200元 | (一等3%,二等6%,三等10%) (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3%,单项奖学金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800-10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约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500—9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爱心礼包” | 新生入学所需学习及生活用品等 | 无限制 | |
返乡补助 | 给予100—500元 | 无限制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