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校约13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校约16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5000元 | 无限制 |
换季补助 | 每年发放1000元 | 无限制 | ||
春节慰问金 | 一次性发放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专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800元 | 21%(一等3%,二等8%,三等10%) | |
竞赛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单项:1000元和500元两个级别。 | 无限制 | ||
单项奖 | 先进班级每班1000元、文明寝室每人50元、优秀学生每人200元、优秀学生干部每人200元、学习状元每人500元、“五星”学生榜样每人200元、优秀团员每人200元、优秀团干部每人200元、优秀青年志愿者每人100元 | 每年约1400人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20元,每月不超过800元 | 约180个岗位 | ||
学费、宿费减免 | 减免5200元—11200元 | 无限制 |
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通报批评;
(三)具有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学习成绩优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五)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且参评学年获得学校一等专业奖学金;
(六)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同时申请;
(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办学单位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二)各二级办学单位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初评,并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
(三)学生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单位拟定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审核,并在校内(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且资金到位后,学校在20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