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 全国高校本科在校生的3%,高职(专科)在校生的3.3%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以分为2-3档。 | 1、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0% | ||
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无限制 | ||
国家资助 | 服兵役 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山西省所属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也实施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山西省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3年 | 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生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予以学费补偿。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在就业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清偿救助 | 未清偿本息(不包含已偿还本息) | 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而确实无力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教育部门申请。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申请金额1000至8000元不等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1000元 | 孤儿及重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每月300元 临时岗: 每小时12元 | 1.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择优录取、困中选困 | |
勤工助学(朋辈导师) | 每月350元 | 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干部 | 择优录取、困中选优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3.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无限制 | ||
校内 奖学金 | 师范类一、二等专业奖学金 | 师范类一等专业奖学金(300元/人)师范类二等专业奖学金(200元/人) | (一)师范类一等专业奖学金评选条件1.符合基本条件。2.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10%之内,专业成绩在本班前30%之内。(二)师范类二等专业奖学金评选条件1.符合基本条件。2.专业测评在本班前20%之内,专业成绩在本班前50%之内。 | 师范类一等专业奖学金:按该年级人数的5%评定师范类二等专业奖学金:按该年级人数的10%评定。 | |
非师范类特等、一、二、三等专业奖学金 | 非师范类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非师范类一等专业奖学金(1200元/人)非师范类二等专业奖学金(700元/人)非师范类三等专业奖学金(300元/人) | (一)非师范类特等奖学金评选条件1.符合基本条件。2.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本年级前2%之内,专业成绩在本专业本年级前三名。(二)非师范类一等专业奖学金评选条件1.符合基本条件。2.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10%之内,专业成绩在本班前30%之内。(三)非师范类二等专业奖学金评选条件1.符合基本条件。2.专业测评在本班前20%之内,专业成绩在本班前50%之内。(四)非师范类三等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件。1.符合基本条件。2.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40%之内。 | 非师范类特等奖学金:按该年级人数的1%评定。非师范类一等专业奖学金:按该年级人数的5%评定。非师范类二等专业奖学金:按该年级人数的10%评定。。非师范类三等专业奖学金:按该年级人数的20%评定 | ||
单项奖学金(学术科技竞赛奖) | 超级竞赛: 集体项目特等奖每项4000元,一等奖每项2000元,二等奖每项1000元;个人项目特等奖每项2000元,一等奖每项1000元,二等奖每项500元。一级竞赛:集体项目特等奖每项3000元,一等奖每项1500元,二等奖每项800元;个人项目特等奖每项1500元,一等奖每项800元,一等奖每项400元。二级竞赛:集体项目特等奖每项2000元,一等奖每项1000元,三等奖每项500元;个人项目特等奖每项1000元,一等奖每项500元,二等奖每项200元。 | 1.国家级是指全国性运动会或艺术比赛(全国先按类别华行的运动会或艺术比赛按省部级对待),各项比赛中,集体项目每项奖励1000元,个人前1-5名奖励500-100元。2.在省部级组织的各类比赛中,集体项目每项奖励400元。个人前1-3名奖励300- 100元。3.不设特等奖的竞赛等一奖等同于特等奖,其余以此类推。同一比赛不累加奖励,按最高奖项给子奖励。 | 国家、省(部)级竞赛活动获正式名次以上者。 | ||
伙食补贴 | 师范生伙食补贴42元/月/生 | 在校师范生按实际在校时间发放伙食补贴 | 在校师范生 | ||
社会捐助 | 省扶贫基金“爱心助学”项目 | 一至二类学生5000元;三至三类学生3000元;五至六类学生1000元 | 山西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二级院系精准推荐,具体范围包括如下几类:第一类:父母双亡的孤儿(有证);第二类:生活特别困难的烈士子女;第三类: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有证)第四类:因本人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临时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院系出具情况说明)第五类:父母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经济来源的学生;第六类:生活特别困难的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困难子女;第七类:因突发事件、重大病症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按捐助金额确定名额 | |
燕宝基金资助 | 学制内每生每年4000元 | 当年考入我校的宁夏籍学生通过宁夏燕宝慈善基金官方网站机构申请 | 燕宝基金机构审核确定 |
校内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非师范类特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本年级前2%之内,专业成绩在本专业本年级前三名。
(二)非师范类一等专业奖学金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10%之内,专业成绩在本班前30%之内。
(三)非师范类二等专业奖学金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专业测评在本班前20%之内,专业成绩在本班前50%之内。
(四)非师范类三等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40%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