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体系,对品学兼优、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鼓励和表彰。2013—2014学年我校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共计4700余人;奖学金合计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主要项目有: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获奖学生可获得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2013-2014学年,我校共有121名本科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5000元,且记入学生档案。2013-2014学年,我校共有382名本科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
我校在对学生完成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奖学金评定工作。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目前,学校奖学金金额及比例为:一等奖学金(3%)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10%)每人3000元;三等奖学金(25%)每人1000元。2013-2014学年,共有3925人获得学校奖学金,奖学金金额超过700万元。
社会赞助奖助学金
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在我校设立、冠名的奖助学金,目前有十多家企业在我校设立奖助学金项目。 2013-2014学年我校学生中有163人获得了此类奖助学金。
其他个人荣誉奖项
除奖学金外,学校还对获得以下奖项的学生进行表彰,包括:市级及校级三好学生、市级及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文体积极分子、学习进步奖、各类学科竞赛奖及文体活动奖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高度重视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形成了以奖、贷、勤、助、补、绿色通道、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为一体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助学与育人相结合、资助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学生在物质、精神和发展三个层次上协调发展。
学校设有严格规范的经济困难学生注册制度,注册经济困难生可以享受国家、学校一系列的资助。
北京邮电大学向社会承诺: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绿色通道
学校每年在迎新现场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无法足额缴纳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报到现场还设有专门的学生资助咨询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咨询台,对于经济特殊困难的新生给予一次性入学补助并发放生活用品一套。
国家助学金
我校国家助学金已基本覆盖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为2000元/年或3000元/年,分十个月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学生在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每人每学年可贷款8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支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在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格初审,经高校确认贷款学生信息后,生源地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勤工助学
我校设立了图书馆服务、报刊亭、教室打扫与维护、家教、办公室助管等大量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临时性岗位,固定岗每月工作24—28小时,工资标准为400元/月,临时岗位工资按10—12元/小时标准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帮助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的一种临时性补助,学生可随时通过所在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励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将助学工作与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开展“助学一家亲,感恩一路行”系列教育活动,通过自强之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优秀家教、助学征文评选活动表彰和鼓励学生积极进取、自立自强;通过成立职业技能提升小组、组织趣味运动会、助学讲堂、诚信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树立感恩奉献意识。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