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校内资助 | 学生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视具体情况给予300至2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 | 资助因家庭突发状况(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重病、意外事故等)导致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校级社会资助 | 自强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11600元二等奖学金:5160元三等奖学金:216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学院的办学宗旨,自觉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形象。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执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云南工商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3.参评学年度(上年9月1日至下年7月31日)未曾受过任何处分。4.参评自强奖学金一等者各科考试(考查)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单科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综合素质为优,无任何违纪行为。5.参评自强奖学金二等者各科考试(考查)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单科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综合素质为优,无任何违纪行为。6.参评自强奖学金三等者各科考试(考查)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单科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综合素质为优,无任何违纪行为。7.参评学院自强奖学金一等和自强奖学金二等者必须是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获得者。8.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关心集体,积极工作,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热心助人,见义勇为有突出表现者;参加国际国内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优先评选。 | 每年9月底,将一、二、三等奖的人数根据在校学生人数的0.1%、0.4%、0.8%,向学院申报奖励名额和经费。名额和经费获批准后,即下达具体实施方案。 | |
淑芳奖学金 | 3000元 | 学校在校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在校生人数决定 | ||
骑点助学金 | 3000元 | 1.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且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5.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6.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益和志愿活动。7.申请者必须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贫困标准。 | 20人 | ||
专升本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本校升入参加培训学生奖励标准3000元、本校升入未参加培训学生奖励标准1200元、外校升入本校学生奖励标准、1200元二等奖学金:本校升入参加培训学生奖励标准1500元、本校升入未参加培训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外校升入本校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三等奖学金:本校升入参加培训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本校升入未参加培训学生奖励标准800元、外校升入本校学生奖励标准、800元四等奖学金:本校升入参加培训学生奖励标准800元、本校升入未参加培训学生奖励标准500元、外校升入本校学生奖励标准、500元 | 一等奖学金 专升本考试专业类别总成绩1-5名二等奖学金 专升本考试专业类别总成绩6-20名三等奖学金 专升本考试专业类别总成绩21-50名四等奖学金 专升本考试专业类别总成绩51-100名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符合学校贫困生认定条件的专升本学生 | 根据专升本在校生人数决定 | ||
专升本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3000元二等助学金1200元三等助学金8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符合学校贫困生认定条件的专升本学生 | 根据专升本在校生人数决定 | ||
海桐助学基金 | 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学校的处分和通报批评;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和任何违反社会主义公共道德的行为;4.热爱所学专业,在当学年成绩优秀,申请者须无补考或重修科目;5.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贫困生数据库中。6.入校以来无挂科记录(在校荣获各类获奖、评优者优先考虑)。 | 80人 | ||
爱尔拥军助学金 | 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生活俭朴;4.为全日制在校就读退役军人,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的学生。 | 20人 | ||
学费减免 | 视实际情况决定 | 1.户籍在怒江、临沧的8个少小民族的贫困生 | 视实际情况决定 | ||
留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 | 7200 | 1.通过HSK4(汉语水平考试)级的学生就读本科项目。学校提供第一年的全额奖学金(金额为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通过HSK5(汉语水平考试)级后,享受后面就读时间的全额奖学金(最后一年内通过的不再享受)2.通过HSK5、HSK6(汉语水平考试)级的学生,4年均享受全额奖学金。 | 视实际情况决定 | ||
退役军人学费减免 | 视实际情况决定 | 1.退役军人; | 视实际情况决定 | ||
勤工助学 | 600元-1000元/月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00个岗位 | ||
贫困生补助 | 视实际情况决定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生活俭朴;4.因家庭困难,无法及时缴清学费学生,在学校贫困生数据库中。 |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
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骑点助学金评定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且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5.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
6.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益和志愿活动。
7.申请者必须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贫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