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3名,综合测评突出;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 5 名,综合测评突出;5.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年内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按照《天津市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执行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列前茅;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甘南藏族自治州定向医学本科生培养 | 每年:35000元/生 | 甘南藏族自治州定向医学本科生,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甘南藏族自治州定向医学本科生培养协议书》执行 | 全体甘南藏族自治州定向医学本科生 | ||
天祝藏族自治县定向培养医学专业本科生 | 每年:30000元/生 | 天祝藏族自治县定向培养医学专业本科生,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天祝藏族自治县定向培养医学专业本科生协议书》执行 | 全体天祝藏族自治县定向培养医学专业本科生 | ||
毕业生求职就业补贴 | 3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天津市人社局认定名额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金 | 240元/生•月,220元/生•月,200元/生•月。 | 国家助学金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一等396人,二等199人,三等198人 |
接种疫苗不适反应就诊费用报销 | 1902.65元/生 | 因接种疫苗出现不适反应入院治疗学生 | 1人 | ||
暖冬行动 | 每年:200元/生 |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暖冬衣 | 每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0% | ||
2020年春节慰问 | 100元/生 | 2020年因疫情留津过春节实习生 | 771人 |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每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院的各项活动; 4.综合测评成绩优异 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 大二、大三、大四学生人数的23%(一等5%,二等8%,三等10%)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5.热爱劳动,吃苦耐劳,生活俭朴; 6.用工期间能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按照《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 约4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国家级20000元 市级10000元 院级3000元 | 项目已获学院审核通过并提交市教委,经专家评审、市教委审批通过后予以资助 | 无限制 | |
大学生创新实践竞赛月活动 | 20元/生 | 全体在校生 | 参赛学生总数的30% | ||
学生活动资助 | 20元/生 | 全体学生 | 100%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