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8.非公费教育学生。
3.省政府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6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4.省政府助学金 :一次性奖励4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校奖学金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6.技能赛奖学金 5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技能赛获奖者
7.培优奖学金 50-2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先进班级、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应征入伍奖励、考研奖励、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及主要评定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8.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绿色通道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全省共奖励1000人 | |
省政府助学金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省共奖励3500人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寒衣送暖 | 家庭经济困难被褥单薄学生 | 无限制 |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 | 春季期间留校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10%(一等4%,二等6%) | |
技能赛奖学金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先进班级、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应征入伍奖励、考研奖励、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5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重大自然灾害的家庭。3.其他政策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1.创业项目已经通过学校评审,项目负责人为贫困生同等条件优先。 2.有创业意愿的贫困生优先参加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 无限制 | |
求职创业补贴 | 符合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贫困毕业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