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参与评选的奖助学金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为国家和天津市级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为35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为2800元,三等助学金为2200元/学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以上奖助学金均为每学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类为天津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天津师范大学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依据为每学年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包括智育成绩(占总成绩的65%)、德育成绩(占总成绩的15%)、社会实践成绩(占总成绩的10%)、身心素质成绩(占总成绩的10%)以及创新能力五部分,具体奖学金比例及金额为:特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比例为5%;一等奖学金900元/学年,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比例为15%;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比例为20%。为了表彰在专业学习中成绩突出的学生,特别设立了专业奖学金800元/学年,比例为2%,专业奖学金以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内智育成绩中规定课程分的排名先后作为评选依据。科技创新奖学金旨在提高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学术等各类比赛和竞赛活动,为国家争光,为学校争光,达到评选条件的,每人奖励1000元至3000元;另外我校还设有大学生道德风尚专项奖励:包括见义勇为奖、拾金不昧奖、服务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和其他凸显道德风尚的专项奖励。道德风尚奖奖励金1000元,道德风尚奖奖励中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元。同时,我校还设有本科新生助学金500元,比例为7%;用于奖励家庭困难但自强不息、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三类,社会资助类奖助学金,根据当年情况,资助金额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