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奖学金 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发文,市教委分配名额,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列前茅;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 国家助学金 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发文,市教委分配名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资助面平均约占总资助人数的50%;二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800元,资助面平均约占总资助人数的25%;三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元,资助面平均约占总资助人数的25%。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发文,市教委分配名额,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突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并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4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天津市教委发文并分配名额,用于奖励我市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列前茅;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天津市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5 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教委发文并分配名额,评选范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以及本、专科生。奖励种类:特等奖和单项奖,单项奖包括优秀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文化科技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奖励金额:特等奖每生5000元;单项奖每生1000元。
6 老党员助学金天津市教委发文并分配名额,资助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每人1000元。
7 农商银行助学金 天津市教委发文并分配名额,资助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中,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8 校级奖学金 共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级及单项奖,占在校生总数的35% ,评选范围:全日制本科生。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
9 寸草济困助学金 由社会贤达人士捐资设立。资助条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及研究生。资助人数及金额:40人,每生每年4000元。
10 关衍辉奖学金由关英女士出资设立,评选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的七年制学生。奖励金额:2000元,奖励名额由学校与出资方商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1 政协委员助学金 由天津市和平区部分政协委员出资设立,资助条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资助名额:200人,资助金额:每生每年2000元。
12 弘毅助学金 由博美医疗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资助条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资助名额和金额由学校与出资方商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3 红日奖学金 由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评选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的本科生。奖励名额和金额由学校与出资方商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4 平静天使基金由天津梦得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资助条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资助名额和金额由学校与出资方商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