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8.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全省共奖励1000人 | |
云南省政励志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省共奖励3500人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学校助学金 | 视具体情况补助2000-5000元 | 本人或家庭因重大自然灾难、身患重疾、重大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生活学习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中秋、春节生活补助 | 视具体情况补助200-500元 | 孤儿、残疾等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 根据补助当年学生情况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 符合申请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获得“曲靖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奖励3000元 | 奖励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八个类别中至少一个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10名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2000元/人•学年;二等:1500元/人•学年;三等:1000元/人•学年 | 综合测评成绩突出的学生 | 名额由学校当年核算后公布 | ||
学院奖学金 | 由二级学院划定 | 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专业、职业能力、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 | 不高于学院总人数的10% | ||
勤工助学 | 每月工作不超过30小时,14元/小时,月最高报酬42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1.全额减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和父母双亡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孤儿。2.减免学费的50%:社会优抚家庭子女、学生本人肢体三级以上残疾学生、当年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部学费的学生。 | 1.烈士子女;2.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3.社会优抚家庭子女;4.学生本人肢体三级以上残疾学生;5.父母双亡,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孤儿;6.学生家庭当年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部学费的学生。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金博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1.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2.奖学金评选条件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学生创业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的学生。 | 50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8.非公费教育学生。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评定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