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71-65922947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 7、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8.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励志奖学金。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7.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助学金。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 | 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 无限制 | ||
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在读生,且退役后复学 | 无限制 | ||
退役士兵高等教育资助 |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职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无限制 | ||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 本科生最多8000元/人·年;研究生最多12000元/人·年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应(往) 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省政府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自愿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一等奖 | 2000元/人·年 | 1.拥护中国共产党员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补考科目;4.坚持德、智、体、美、能等全面发展;5.本学年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6.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学生; 7.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8.综合测评90分及以上,智育成绩85分及以上,体育考试成绩、达标成绩80分及以上。 | 在校学生的1% |
优秀学生二等奖 | 1200元/人·年 | 1.拥护中国共产党员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补考科目;4.坚持德、智、体、美、能等全面发展;5.本学年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6.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学生; 7.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8.综评85分及以上,智育成绩85分及以上,体育考试成绩、达标成绩75分及以上。 | 在校学生的7% | ||
优秀学生三等奖 | 800元/人·年 | 1.拥护中国共产党员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补考科目;4.坚持德、智、体、美、能等全面发展;5.本学年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6.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学生; 7.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8.综合测评85分及以上,智育成绩80分及以上,体育考试成绩、达标成绩75分及以上。 | 在校学生的10% |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1200元/人·年 | 1.拥护中国共产党员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补考科目;4.坚持德、智、体、美、能等全面发展;5.本学年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6.本年度担任小班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7.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学生; 8.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9.综合测评85分及以上,智育成绩80分及以上,体育考试成绩、达标成绩75分及以上。 | 每个班级1人 | ||
单项奖学金 | 300元/人·年 | 1.拥护中国共产党员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2.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补考科目;4.坚持德、智、体、美、能等全面发展;5.本学年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6.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学生; 7.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8.综合测评80分及以上,智育成绩75分及以上,体育考试成绩、达标成绩70分及以上。 | 每个单项比例为在校学生的1% | ||
校级助学金 | 一等:1500元/人·年二等:1000元/人·年 | 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校级一等助学金400人 校级二等助学金600人 | ||
社会捐资 | 1000-5000元/人·年 | 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捐资人要求确定申请条件 | 根据捐资人确定 | ||
勤工助学 | 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无限制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3000元或5000 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本人突发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致使经济困难进一步加重;2.其他在校生因本人突发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致使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急剧变化。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50%或全部减免 | 正式学籍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符合烈士子女、孤儿、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条件之一的学生。 1.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同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给予学费减免100%;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学费减免50%。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
8.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