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和“公能”素质高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比例约为2%(具体名额根据当年上级文件确定)。
(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和“公能”素质高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比例约为0.5%(具体名额根据当年上级文件确定)。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比例约为4.6%(具体名额根据当年上级文件确定)。
二、校级奖学金
南开大学奖学金由学校出资和社会捐资共同设立,包括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其中优秀奖学金旨在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成绩、科研学术、公益志愿、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以及志愿入伍和志愿赴西部、基层就业的优秀学生。
(一)优秀奖学金
1.周恩来奖学金
周恩来奖学金为南开大学本科生最高荣誉,用于奖励在各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奖励人数为10人。
2.公能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公益志愿、校园活动、社会工作和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比例为5%。
(二)专项奖学金
1.学业优秀奖学金
为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奖励比例为6%。
2.创新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研研究、专业竞赛及创业实践活动,提升创新能力,学校设立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为3%。
3.学业进步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不超过2%。
4.社会公益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感恩和回馈社会,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活动,学校设立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为2%。
5.学生服务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学校设立学生服务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为2%。
6.文体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开展文体锻炼,积极参与文化、体育活动,学校设立文体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为2%。
7.志愿服务西部基层奖学金
为鼓励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校设立志愿服务西部基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5000元。
8.志愿入伍奖学金
用于鼓励学生志愿参军,投身国防事业,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一、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800-3800元不等。
二、社会捐资助学金
由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捐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我校拥有该类助学金约20项,如欧莱雅助学金、福慧爱心助学金等,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6000元不等。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