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学生会的成员主要由该校学生所组成,其内部架构通常有正副会长〈或是正副总干事〉、干部、秘书、公关、设备、学生权益、财务等部门;顾问可能有教师、校长、前任会长、校友、律师、会计师等。
学生会经过校方及全校学生的认可,有属于该会的组织章程,为全校学生经由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亦有可能,成员与干部由校方指派,且某些学校的态度强硬,认为学生会对于校方的决策及发展,有义务要正面表态支持,且学生会对学生所收取的会费及财产的动用都须经由校方同意,但在大学法里是属于不可行。因为学生会的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都应是自主且不需官方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