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学,但需要符合教育部门关于转学的条件。
具体操作:
先找到要转入的学校,校方同意转入后,找学校的学籍管理人员,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同时由校方开具同意接收的证明。
然后持同意接收证明,到原学校在同意转学上盖章,然后到原学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找学籍管理人员,批准同意转学,由教育局学籍管理人员将学籍迁出。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
1、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高中学生须带本人档案),向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申请。因管片学校班级容量过大不能接收的可与其他学校联系。
2.从境外、国外回到本市就读转学手续:须持学生本人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有关学习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申请。
3.学生随家长实际居所离学校过远(乘公交车单程超过一小时以上),在原校就读确有困难转学手续: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原校签署同意转出并在“转学联系表”上加盖公章。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新居住所所在地管片学校联系,管片学校签署同意接收并在“转学联系表”加盖公章。家长把双方学校均同意的“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由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