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尚书中吏部尚书权力最大,清廷六部分别是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和工部,每个部门都有两名尚书,职位等级都是从一品,表面看他们都是各司其职,各谋其位,实际上六部尚书也有高低之分,而吏部尚书居首,工部尚书居末。
六部尚书的权力大小跟掌管的事务是分不开关系的,吏部有官员考核权和拟定权,承担的主要事务跟官员的仕途有莫大的关系,而且在科举考试里,吏部尚书可担任主考官。
户部则是替国家管钱的,支出和收入都由户部调度,兵部尚书基本上是后勤,并没有掌握兵权。刑部排在第四是因为没有实权,它虽然承担案件的审核和死刑,但不能直接审案。礼部主要是策划重大活动和典礼,对国家的教育也有监管职权。
吏部尚书和兵部尚书的官职一样大,但是权利的大小是区别。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务,吏部掌管官员的升迁与降职,为六部之首,职权最大。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的中央官制,首创于隋朝,之后在唐朝得到了完善。这套制度各个朝代都对其有一定的补充或修改,但是其主体一直都没有变。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