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具体要求由各院校自主确定。
(一)文化素质测试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以今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成绩为准。其余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2.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工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人员,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工人、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由招生院校结合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按照学生意愿和特长,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招生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录取方式,于10月26日-10月30日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参加过甘肃省2021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1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普通类分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八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由招生院校择优线上录取,其中在高考R段录取过程中第一次投档及两次征集志愿投档均未满额的院校除外。
2.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高职扩招,是指高职(专科)院校实施扩招,属于大学扩招。2019年高职院校实施扩招,扩招人数为100万人。(2020、2021两年高职扩招200万)。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将对我国教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