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材料,统一填写在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中。主要程序为
一是写实记录。教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二是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标志性成果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是公示审核。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四是形成档案。学校对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后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统一管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