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条件。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
2.思想政治基本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3.体格基本条件。身高在164-185cm之间,按照空军招飞标准“C”型视力表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佩戴过角膜塑形镜,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4.心理品质基本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5.文化成绩基本条件。品学兼优,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云南省统招一本线以上。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飞检测
1.初选。2021年10月,由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组织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由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根据招考部门、学校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评估,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3.定选。定选将按照空军具体工作安排,高考前、后分批组织,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医学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二)投档录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医学选拔、心理检测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年度招飞计划,综合择优录取。
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现役飞行军官。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他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