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适用于LED光源的读写台灯
目前LED光源在照明产品中的大量应用,读写作业台灯也不例外。本标准提出的是通用性性能指标,适用于使用钨丝灯、荧光灯或LED光源的读写作业台灯。
标准适用于声称“护眼”的台灯
学习阶段的青少年每天要进行较长时间的学习,学生家长在挑选台灯时特别青睐标有“护眼”、“舒适”、“学习用”、“工作用”等标志性宣传的台灯产品。为保证这类产品的视觉舒适性,标准已在范围中明确“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教室和类似场所作为读写照明用的台灯和宣称“护眼”的台灯。”,因此有“护眼”和类似声称的台灯在GB/T 9473-2017标准规范的范围内,应满足标准规定的性能要求。
足够和均匀的照度是读写作业台灯的重要性能指标
足够和均匀的照度。足够的照度能保证眼睛对目标有良好的识别度,均匀的照度可避免眼睛目标上移动时频繁的调节,因此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指标是视觉舒适性的重要指标,标准规定,在进行读写作业的中央区域和边缘区域,灯具的照度和照度均匀度至少要达到A级,更好的是达到AA级。A级的照度要求是,中央区域照度至少达到300lx,边缘达到150lx,AA级的照度要求是,中央区域照度至少达到500lx,边缘达到250lx。A级和AA级照度均匀度(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的要求均为不超过3。
《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GB/T 9473-2008)》与GB/T 9473—1988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1.删除了关于软梗的要求(1988版中的3.5.10);
2.删除了检验规则的要求(1988版中的第5章);
3.删除了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要求(1988版中的第6章);
4.将光源和镇流器作为灯具符合性能要求的一个重要部分与灯具一同考核(本版中的3.2);
5.调整了台灯的照度要求,提高了照度水平和照度均匀度(1988版中的3.4.2和3.4.3;本版中的5.8.2);
6.明确光度学和噪声试验的设备和环境条件(1988版中的4.3和4.8;本版中的6.4和6.6);
7.对测试报告提出了相关要求(本版中的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