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报告须包括高中三年相关材料,可采取系统直接填报办法。补录需要在限定时间前完成填写、审核和公示、确认等工作。
(1)点击左侧菜单栏“高三补录数据”按钮进入补录主窗口,点击“补录综评数据”进行相应数据的补录(补录后的数据默认为已通过审核,无需再操作审核);
(2)在学生数据补录窗口中,选择窗口上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综合实践”等维度,即可进行对应维度综评数据的补录;
(3)必修成绩录入。在相应的科目、学期的成绩上点击,在弹出的窗口中录入普通高中学生三年的全部成绩数据,再点击确定(学考成绩由省级统一导入);
(4)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录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为一学年一次的数据,补录罗列出了学生三学年的所有数据,确保每个学年(上学期或下学期)有一份数据录入数据即可;
(5)其他数据的录入。其他数据为增量录入,选择相应需要补录项目的标签页面,在打开的窗口中,按页面提示填写修改数据,逐项点击提交(如:“思想品德”维度中的党团活动,实际已经录入4次,学生实际有10次,只需补录6次即可)。
“综合素质评价”指的是在每个学期的期末或每个学年的期末,全国各地的中等学校组织的一次对全体在校学生全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价的测评任务。综合素质评价来自于2006年教育部对全国的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测评展现了素质教育的实质。
在一些地区,将每位学生在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级(九年级)或高三的最后一次综合素质评价计入中考成绩、高考成绩和学生档案,作为高中录取和大学录取的 参考或录取数据。但一般在大学不进行此项测评。
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分为七个维度(不同的地区或学校结构略有差异),分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表现能力”。七个维度又分别被分为若干个项目。等级分别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或者给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