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录取规则
1、内蒙古自治区及我校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我校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1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必修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规则
1、内蒙古自治区及我校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的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中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我校投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承认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1年本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必修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音乐类、舞蹈学录取规则
1、内蒙古自治区及我校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音乐学和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舞蹈学本科专业须在我校组织的舞蹈学专业校考中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教育(专科)专业承认区内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我校投放音乐类、舞蹈学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承认其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1年本省音乐类、舞蹈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必修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