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中的学费标准:
新生均按国家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1.公费师范生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按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2.本科学费:
文史类4000元/学年;
理工类4400元/学年;
艺术类8000元/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2500元/学年。
住宿费:
六人间(古雁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900元/每生每学年(有室内卫生间);
四人间(文苑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根据宁价费发[2014]18号和宁价费发[2015]19文件规定,对宁夏南部山区九县、区(含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师范类农村户口学生按学费标准的30%收取,宁夏其他师范类学生按学费标准的70%收取。
截至2021年4月,学校建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2.8万平方米,总校舍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设有14个教学单位,本科专业36个;有教职工544人;有全日制在校生6543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63人,本科生8489人(含公费师范生1197人),本科预科生260人,在校研究生2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