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人高考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填写志愿前须在网上认真阅读《招生院校专业目录》,查询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填报的志愿是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必须慎重填报,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志愿信息,网上报名结束或现场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二)志愿表中的志愿栏分本科和专科两栏,本科和专科分别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1个专业。医学门类专业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一致。
高起本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与高起专考生同时参加专科录取。
专升本考生只填报本科栏,高起专考生只填报专科栏。
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相一致。专升本文史、外语、中医类在报考时为同一科类代码,录取时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高起本、高起专的外语、艺术、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定填写:
1.报考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三类考生可报该科类志愿,也可报文史类志愿。凡填报文史类志愿且达到文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文史类投档。
2.报考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三类考生可报该科类志愿,也可报理工类志愿。凡填报理工类志愿且达到理工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理工类投档。
3.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院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的具体事宜由考生直接与本人所报第一志愿院校联系。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择优录取和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录取时,免试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其他考生在划定的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先投放第一志愿考生,由院校择优录取;对第一志愿不达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调配第二志愿考生,由院校择优录取。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专升本考生,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高起专文科考生,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高起专理科考生,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高起本文科考生,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史地,高起本理科考生,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理化。
录取过程中,上线人数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布并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期间,凡达到同类型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还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再次填报志愿,征集的志愿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投档。
残疾考生的录取。凡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残疾考生,院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
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考中心统一打印考生录取名单,加盖录取专用章,招生院校按要求领取录取名单,此名单为新生录取的依据。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