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含绘画(如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书法、艺术设计(如环境设计、装潢设计等)、摄影(如商业摄影、图片摄影、新闻摄影等)、戏剧舞台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等。
2.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如声乐、器乐等)、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乐器修造(如提琴制作、钢琴调律)等。
3.舞蹈类: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国际舞等)、舞蹈编导、舞蹈学(如舞蹈教育)等。
4.广电、影视、戏剧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如录音工程等)、摄影摄像、影视照明、电视节目制作、表演(如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等)、导演(如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等)、影视戏剧文学等。
5.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如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等。
6.公共关系学类:含空中乘务、宾馆服务等。
7.理论类:含编导史论、文艺编导、音乐理论、舞蹈史论、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史论等。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规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本科专业:
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含美术史论、设计史论等)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特设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特设专业)、书法学(特设专业)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艺术与科技(特设专业)
可按照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艺术教育(可授教育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服装设计与工程(可授工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风景园林(可授工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文化产业管理(可授管理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
新专业:艺术管理、漫画、文物保护与修复、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此类专业只有美院、艺术学院、影视传媒学院等专业型艺术院校才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