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以及本科批艺术类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本科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两次征集志愿。
按我省政策规定,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艺术类(非平行组除外)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专业成绩最大降分幅度为 6 分,文化成绩不降分;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