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的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基本信息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正式注册取得所在高校的学籍;不合格的,高校区别具体情形予以处理。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学校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实后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