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时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办理原则可迁或不迁户口,不迁移户口的可保留原籍户口,农业户口学生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目前,大重庆已实行网上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可不迁户口。
2.学校只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办理户口迁移入户手续,上学期间概不受理。需办户口迁移的新生,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的项目应认真核实清楚,同时加盖户籍民警私章和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并注明身高、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之处,必须加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学籍档案、录取通知书上的相关内容一致。